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鸿港化工苝红系列产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

发布日期:2021-10-27


  一、环评报告全本获取方式
  报告书全本见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hU81_t-TEf_kv-G_PhcjtQ,提取码:ndki。报告书全本纸质报告,请联系环评单位相关人员。
  二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 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,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,以厂区为中心,5km为范围内的矩形区域。
  三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  本项目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网络链接为: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  四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  公众可采用信函、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,向建设单位提交材料。
  (1)建设单位
  辽宁鸿港化工有限公司
  联系人:于总  联系电话:15041942999
  联系地址: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芳烃基地
  (2)环评单位
  辽宁天益达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
  联系人:张工  联系电话:83733573
  联系地址: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号
  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  本项目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~2021年11月9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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