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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鸿港化工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

发布日期:2019-05-30
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和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的要求,现将“辽宁鸿港化工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”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:
  一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
  项目名称:辽宁鸿港化工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
  建设地点:辽阳市宏伟区芳烃基地
  建设内容:现有一期工程改造内容主要为①碱熔车间工艺调整;②3.4.9.10-苝四甲酸二酐生产过程产生硫酸提纯回用;③1、8萘内酰亚胺生产车间增加水循环回用装置。另外,在现有厂区内新建1 万t/a废酸再生装置及300kg/h危废焚烧处理装置各1座。
  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  建设单位:辽宁鸿港化工有限公司
  联 系 人:张部长 
  联系电话:13591928256
  电子邮箱:807171120@qq.com
  联系地址:辽阳市宏伟区芳烃基地
  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
  评价单位:辽宁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  联系人:孙老师
  联系电话:13898161540
  电子邮箱:807171120@qq.com
  联系地址: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牛心坨镇牛心坨村
 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  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  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 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均可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,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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